關于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加強科技幫扶企業的若干舉措
[]發表于 2020-02-28 13:51:22 閱讀次數:200 次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堅持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兩手抓、兩不誤”,充分發揮各級科技管理部門在幫助企業抗疫情、強創新、促生產中的科技創新支撐推動作用,加大科技幫扶力度,提出以下舉措。
一、指導和服務科創平臺(企業)有序復工
市、區縣(市)科技管理部門要加強上下聯動,落實《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有關工作的通知》(甬防〔2020〕9號)精神,指導科創平臺(企業)嚴格按照分類管理要求有序復工。重點指導和服務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產業技術研究院等做好防控預案,健全復工后檢疫查驗和健康防護等制度。按照“安全、優先、有序”的原則,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盡早復工。鼓勵科創平臺(企業)開展線上辦公,避免當下人員集聚帶來的風險。
二、支持企業順利復產
1、暢通科技創新需求反饋渠道,積極推廣運用“愛心科技人”志愿者平臺,在疫情防控期間免費為企業提供技術服務。對科創平臺(企業)需要協調解決的突出困難和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協調落實。
2、鼓勵各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減免房租,降低科技型中小企業運營成本,對減免房租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平臺,在年度評先評優、科技計劃項目推薦立項等方面予以優先支持,根據綜合考核情況,給予資金補助。
3、鼓勵企業利用國外智力資源,對在疫情期間無法來甬但仍開展工作的海外工程師,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后可視作在甬工作時間,滿足條件的可享受海外工程師年薪補助。
4、加大寧波市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共享平臺開放力度,鼓勵高校院所免費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提供檢驗檢測服務,對于減免的費用納入年底大型科學儀器設備運行經費補貼范圍,給予適當補助。
三、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
5、積極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投向醫療器械、疫苗藥品及疫情防控領域企業。在疫情期間,市天使基金引導基金五年投資即將到期的,退出時間可延長6個月;對已簽訂退出協議的企業,在原協議基礎上,打款時間可推遲6個月;若已簽訂退出協議的企業因疫情影響導致經營困難,經市天使投資引導基金管委會審議后,退出價格作相應調整。
6、鼓勵與科技信貸風險池合作的銀行增加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特別是疫情防控領域企業的授信額度,對已經放貸的企業,在疫情期間做到不抽貸、不斷貸,并適當降低貸款利率。
四.支持企業創新發展
7、抓緊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獎補政策。按照“成熟一批,申報一批”的原則,分批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計劃,增加今年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批次,適當延長申報時間。完善科技中介機構培育機制,實施科技中介“紅綠燈”公示制度,規范科技中介市場,提高服務質量。
8、調整企業研發投入后補助政策。補助對象拓展至全部有研發投入的疫情防控參與企業。支持企業積極爭取國家、省科技專項,支持科技型企業研發創新。
9、多批次組織開展重點自主創新產品推薦目錄申報,建立疫情防控自主創新產品優先遴選機制。啟動實施重點自主創新產品示范工程,開展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的疫情預測預警、醫療救治、物資保障調度等公共服務場景應用。依托寧波科技大市場,抓緊組織召開線上的自主創新產品供需對接活動。
五、指導開展重大科研攻關
10、優化“科技創新2025”重大專項計劃,對病毒診斷、藥物研發、防護設備等疫情防控產品研制給予優先立項支持。鼓勵企業、科研院所、高等學校面向公共安全、病毒檢測、疫情防控開展自主研發,優先納入“科技創新2025”重大專項支持范圍。
11、加快推進疫情防控研發項目指南征集。對與疫情防控相關的基礎研究,優先納入自然科學基金支持范圍。建立疫情應急科技攻關綠色通道機制,涉及重大疫情防控技術攻關的,可通過定向委托等緊急立項方式列入各級科技研發計劃。對于已承擔市級科技項目,受疫情影響大的企業,可適當加快經費撥付進度。對我市納入國家立項的疫情應急攻關項目,給予配套資金支持。
12、面向重大公共衛生需求,積極探索醫用新材料、新藥(疫苗)研發制備、防護產品開發、智能救治、新一代信息技術及工業互聯網等前沿熱點技術,加快凝練形成重大專項,盡快發布未來產業技術計劃。
六.優化科研管理服務
13、對重點自主創新產品推薦目錄等部分相關科技計劃的指南發布、申報受理等時間節點及時靈活調整,在“寧波市科學技術局”網站(http://kjj.ningbo.gov.cn/)、“創新寧波”微信公眾號等發布通知。對直接或間接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導致不能按期驗收的,以及受疫情影響不能正常開展的科研項目,可以申請最長一年時間的延期驗收。
14、全面推行科技“零次跑”政務服務模式,有業務辦理需求的企事業單位和科技人員可隨時登錄“寧波市科學技術局”網站、“創新寧波”微信公眾號進行查詢、辦理。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事項推行“不見面審批”制度,用人單位可通過“先承諾后補交”方式,在“外國人來華工作管理服務系統(http://fwp.safea.gov.cn/)”實現所有事項全流程在線辦理。
15、對參加抗擊疫情一線工作的科研人員和科技服務工作者,表現突出的,在市科技獎勵評審、自然科學基金申報及其他評優中給予適當傾斜。
本文件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到2020年底。條款中除明確政策實施期限以外,涉及到資金獎補、申報享受條件放寬條款的實施期限為自疫情防控結束后1個月。政策實施期間如遇上級政策調整,遵照上級政策執行。
一、指導和服務科創平臺(企業)有序復工
市、區縣(市)科技管理部門要加強上下聯動,落實《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有關工作的通知》(甬防〔2020〕9號)精神,指導科創平臺(企業)嚴格按照分類管理要求有序復工。重點指導和服務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產業技術研究院等做好防控預案,健全復工后檢疫查驗和健康防護等制度。按照“安全、優先、有序”的原則,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盡早復工。鼓勵科創平臺(企業)開展線上辦公,避免當下人員集聚帶來的風險。
二、支持企業順利復產
1、暢通科技創新需求反饋渠道,積極推廣運用“愛心科技人”志愿者平臺,在疫情防控期間免費為企業提供技術服務。對科創平臺(企業)需要協調解決的突出困難和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協調落實。
2、鼓勵各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減免房租,降低科技型中小企業運營成本,對減免房租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平臺,在年度評先評優、科技計劃項目推薦立項等方面予以優先支持,根據綜合考核情況,給予資金補助。
3、鼓勵企業利用國外智力資源,對在疫情期間無法來甬但仍開展工作的海外工程師,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后可視作在甬工作時間,滿足條件的可享受海外工程師年薪補助。
4、加大寧波市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共享平臺開放力度,鼓勵高校院所免費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提供檢驗檢測服務,對于減免的費用納入年底大型科學儀器設備運行經費補貼范圍,給予適當補助。
三、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
5、積極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投向醫療器械、疫苗藥品及疫情防控領域企業。在疫情期間,市天使基金引導基金五年投資即將到期的,退出時間可延長6個月;對已簽訂退出協議的企業,在原協議基礎上,打款時間可推遲6個月;若已簽訂退出協議的企業因疫情影響導致經營困難,經市天使投資引導基金管委會審議后,退出價格作相應調整。
6、鼓勵與科技信貸風險池合作的銀行增加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特別是疫情防控領域企業的授信額度,對已經放貸的企業,在疫情期間做到不抽貸、不斷貸,并適當降低貸款利率。
四.支持企業創新發展
7、抓緊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獎補政策。按照“成熟一批,申報一批”的原則,分批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計劃,增加今年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批次,適當延長申報時間。完善科技中介機構培育機制,實施科技中介“紅綠燈”公示制度,規范科技中介市場,提高服務質量。
8、調整企業研發投入后補助政策。補助對象拓展至全部有研發投入的疫情防控參與企業。支持企業積極爭取國家、省科技專項,支持科技型企業研發創新。
9、多批次組織開展重點自主創新產品推薦目錄申報,建立疫情防控自主創新產品優先遴選機制。啟動實施重點自主創新產品示范工程,開展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的疫情預測預警、醫療救治、物資保障調度等公共服務場景應用。依托寧波科技大市場,抓緊組織召開線上的自主創新產品供需對接活動。
五、指導開展重大科研攻關
10、優化“科技創新2025”重大專項計劃,對病毒診斷、藥物研發、防護設備等疫情防控產品研制給予優先立項支持。鼓勵企業、科研院所、高等學校面向公共安全、病毒檢測、疫情防控開展自主研發,優先納入“科技創新2025”重大專項支持范圍。
11、加快推進疫情防控研發項目指南征集。對與疫情防控相關的基礎研究,優先納入自然科學基金支持范圍。建立疫情應急科技攻關綠色通道機制,涉及重大疫情防控技術攻關的,可通過定向委托等緊急立項方式列入各級科技研發計劃。對于已承擔市級科技項目,受疫情影響大的企業,可適當加快經費撥付進度。對我市納入國家立項的疫情應急攻關項目,給予配套資金支持。
12、面向重大公共衛生需求,積極探索醫用新材料、新藥(疫苗)研發制備、防護產品開發、智能救治、新一代信息技術及工業互聯網等前沿熱點技術,加快凝練形成重大專項,盡快發布未來產業技術計劃。
六.優化科研管理服務
13、對重點自主創新產品推薦目錄等部分相關科技計劃的指南發布、申報受理等時間節點及時靈活調整,在“寧波市科學技術局”網站(http://kjj.ningbo.gov.cn/)、“創新寧波”微信公眾號等發布通知。對直接或間接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導致不能按期驗收的,以及受疫情影響不能正常開展的科研項目,可以申請最長一年時間的延期驗收。
14、全面推行科技“零次跑”政務服務模式,有業務辦理需求的企事業單位和科技人員可隨時登錄“寧波市科學技術局”網站、“創新寧波”微信公眾號進行查詢、辦理。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事項推行“不見面審批”制度,用人單位可通過“先承諾后補交”方式,在“外國人來華工作管理服務系統(http://fwp.safea.gov.cn/)”實現所有事項全流程在線辦理。
15、對參加抗擊疫情一線工作的科研人員和科技服務工作者,表現突出的,在市科技獎勵評審、自然科學基金申報及其他評優中給予適當傾斜。
本文件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到2020年底。條款中除明確政策實施期限以外,涉及到資金獎補、申報享受條件放寬條款的實施期限為自疫情防控結束后1個月。政策實施期間如遇上級政策調整,遵照上級政策執行。
寧波市科技局
202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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